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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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教室调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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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教字[2004]43号

教室是学校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保证我校教学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我校各项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此规定。

一、教室管理的内容

(一)教室是上课、自习、答疑和考试等教学活动的场所,是重要的教学资源。教室管理的内容:教室的使用调配、设施的维护维修、教室卫生和安全。

(二)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各类教室的宏观管理和分配、调度等工作。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教室或将教室改造后变为它用。

(三)后勤集团校园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教学楼教室的维护维修、桌椅的配备、教具的供应、卫生和安全等管理工作。

二、教室调度

(一)凡学校计划内各类学生的教学活动所用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

(二)每学期对教室的管理和使用做一次调整。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下学期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计划、学生人数及教室使用情况,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室使用计划。

(三)教室使用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换教室,必须报教务处、教室管理科进行调整。

(四)属各单位分管的教室(包括: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机房等)必须首先保证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安排,然后安排其它类学生的教学。

(五)寒暑假在校内举办非学校计划班,如需使用教室,须提前两周将办班批复文件、课表、教室使用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统筹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私自使用教室办班,若发现违犯此规定者,按其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及具体情节,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六)原则上不准校外单位和非全日制班级占用学校教室资源。

(七)临时用教室只限于批准的地点和时间,不得转借或挪作它用。

三、教室的卫生与安全管理

(一)后勤集团校园管理中心要做好教室卫生与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正常进行。教室卫生与安全管理要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各教室管理和使用单位要保持一个整洁、卫生和肃静的教学环境。

(二)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各院、部如发现有私自到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的校外人员,要问明情况,劝其离开,必要时报公安处处理。

(三)各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四)严禁在教室内进行各种非法集会、邪教宣传、传销等活动。

四、教室设施管理

(一)后勤集团校园管理中心及各教室管理单位必须管理好分管教室的所有设施,对课桌椅、灯具、讲台、黑板、门窗、墙面、电扇、暖气片等设施都要保持完好、整洁,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教室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或搬出教室。

(二)发现教室内设施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报失和报修。对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索赔或罚款和作相应的处理。

(三)各教学楼的教师休息室,是教师课间休息的地方,除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教师休息室由教学楼校园管理中心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五、其它事项

(一)各院、部及团委学生会等举办学术讲座及各类有意义的活动需借用教室,必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举办单位、使用日期,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教室。学生会下属的各类协会举办活动使用教室,必须持经校团委同意并盖有团委公章的申请,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安排后再使用教室。

(二)借用单位必须保持教室清洁和室内各种设施完好,活动结束后,要经教室管理人员验收。

(三)若发现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使用教室者,按其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和具体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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